
清潔能源是大勢所趨,光伏電站投資也是一個扶貧利民的好方向。
據國家能源局官網去年消息,中國的光伏扶貧工程惠及了10萬個村、415萬貧困戶,安置公益崗位125萬個,中國的能源脫貧攻堅工作可謂成績斐然,舉世矚目。
但是需要留意的是,市場上有一些不良商家也開始借機進入,借用“光伏發電能賺錢”和新能源投資等噱頭來套路農民,投資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當地的官方扶持政策和行情!
無良商家是如何套路的?
第一步:激發安裝欲望
農村民房幾乎家家都有寬敞的屋頂,平時都是閑置的,把這些屋頂利用起來發電,每個月產生幾百元的收入,對于農民來說,的確是一筆不少的收入啊,有些奸商就用這些“躺著都能掙錢”的方式來利誘農民安裝自家光伏組件,部分不加辨別的農民一聽就動心了。
第二步:避重就輕
某些套路公司經常如此宣傳:投資不花一分錢,租金收益20年,20年后屋頂電站送給您!
他們向農民宣傳的是出租閑置屋頂,屋頂的設備發電可以自己用,多余產出的電費可以賣給電網公司,賺取一定收入,到了20年后,屋頂設備就成為農民自己的了,看上去是一本萬利。
第三步:開始推銷自己的產品
宣傳的挺好,那設備怎么搞呢?這些公司開始向農民推銷他們的設備了。
這個時候需要讓農民簽一個租賃協議,讓農民租賃光伏設備,才能慢慢賺錢。這其中的道理就好比:你現在有個車位,對方說要租你的車位,實際上是租給你了一輛汽車,并且占用了你的停車位。
不能白租給你這些設備吧?由于需要收取一定的租賃費,農民的賣電收入和政府補貼的銀行賬戶就會被該公司掌控著,如此一來這錢最終是誰賺了可就不一定了。
某些不良商家在農村推行所謂的“免費安裝”和“租賃房頂安裝”等方式,利用陰陽合同,或者合同歧異條款、模糊概念條款等方式,來哄騙老百姓簽訂合同,然后通過掃面身份證,電子簽名等手段,從銀行取得大額擔保貸款。
所謂的陰陽合同,就是在安裝公司和金融公司之間做手腳。好比是張三承諾把李四的錢每年分給王五10萬,李四不同意,錢根本不可能分到王五手里。王五去告張三,根本贏不了,因為錢是李四的,去告李四,更贏不了,因為這個合同是張三簽的。
離譜的“光伏貸”
前邊的設備租賃,是公司先購買設備后租賃給農民,然后開始“收租”,后者“光伏貸”則是屬于空手套白狼了。
具體是這樣的:農民需要辦理貸款來購買發電設備。貸款產生的本息由“公司”歸還、設備產生的收益自然也歸“公司”所有。
貸款還清之前,農民每年會獲得少量的收入,還清后,設備和設備產生的收益就全歸農民所有了。
聽起來也是不錯,但這個發電設備的價格是“公司”定的,中間的差價“公司”說了算,所以只要農民一貸款,“公司”就不虧了,錢是農民貸的,和“公司”無關。當賺的足夠多的時候,“公司”就有可能跑路了。
結語
客觀來講,閑置房屋光伏發電本身是好事,一來可以減少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使用,二來可以增加農民的一些額外收入,這是農戶分布式電站的根本意義所在,大家需要有個理性的認知和對待。
但這些利好政策如果被某些無良商家鉆了空子,凈干一些損人利己的事,味道就變了。
想明白一件事情:天上不會掉餡餅!所有被這些商家套路的人,都是想著能碰上這么好的便宜事兒,結果便宜沒占著,反而吃了大虧。
希望農戶們在選擇安裝光伏電站的時候,一定不要異想天開,安裝在自家屋頂上的電站,寧可是自己出錢安裝,不要免費送的。如果受騙,請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。